X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免费试读

X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个总要求,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区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要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四要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要求入党的同志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中共正式党员,必须培养两年以上,经过五个阶段,把好五道关口。

(一)进一步规范申请入党。一是把握入党条件。只有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才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落实申请要求。入党申请人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到一个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应聘、应招时间超过一年的,也可向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临时或短期(一年以内)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入党申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一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在校学生应当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现役军人应当向军队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三是及时派人谈话。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

剩余内容请点击下载


浏览量:${art_info.hits_amount}
评论:${art_info.comment_amount}
点赞:${art_info.praise_amount}
收藏:${art_info.collection_amount}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