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四个带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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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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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四个带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通知要求,深入查摆问题,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日常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时,虽能按时参加集体学习,但个人自学主动性不足,对一些重要理论成果仅满足于浅层次阅读,缺乏深入钻研。在学习时,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的部分内容,未能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行深度思考和系统梳理,导致在工作中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欠缺,难以精准把握政策方向,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在面对社会上一些涉及民政领域的不当言论或错误观点时,有时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高度敏锐察觉其潜在危害,缺乏主动出击、坚决抵制的意识。比如,当看到网络上个别自媒体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片面解读和不实质疑时,自己虽有不满,但未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或通过正规渠道发声澄清。
三是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偶尔存在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的情况。对于一些难度较大、涉及多方利益协调的工作任务,如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调整,担心触及既有利益格局引发矛盾,未能第一时间坚决执行,而是希望上级进一步明确细化要求或有其他单位先行先试,执行政治纪律的坚定性不足。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
一是党性修养提升缓慢。日常工作中,忙于事务性工作,忽视了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在处理复杂问题时,有时会不自觉地从个人经验或部门利益出发,而非完全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思考。例如,在协调解决社区建设资金分配问题时,考虑到本部门预算有限,未能充分顾及社区实际需求和群众期盼,党性原则在具体工作中的体现不够充分。
二是纪律意识不够牢固。对党的纪律认知停留在表面,未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偶尔会出现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等情况,虽是小事,却反映出纪律观念淡薄。在廉洁纪律方面,虽能守住底线,但在一些细节上不够注意,如参加公务接待时,对菜品标准把关不够严格,存在超标风险,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深入细致,存在走马观花、浮于表面的现象。在走访困难群众时,有时因时间紧张,未能与群众进行深入交流,对群众的实际困难和真实诉求了解不够全面,导致制定的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影响了帮扶效果。在推动工作落实上,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对一些已部署的工作,后续跟踪督促不够,导致部分工作进展缓慢,未能按时保质完成。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
一是担当作为勇气不足。面对民政工作中的新挑战、新问题,如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社会组织监管难题等,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大胆尝试和突破。担心创新举措带来风险和不确定性,影响个人声誉和部门稳定,宁愿沿用传统方法,也不愿积极探索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导致工作局面难以打开,创新发展动力不足。
二是创新思维能力欠缺。在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对新兴技术在民政领域的应用研究不够,如大数据在社会救助、社区治理中的融合创新,未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创新思路和举措。在推动民政服务精细化、智能化方面,仍停留在传统服务模式的简单优化,未能实现质的飞跃,难以满足新时代群众对民政服务的新期待。
三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为民政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有时存在责任意识模糊的情况。对于一些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工作,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未能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而是相互推诿、等待观望,导致工作衔接不畅,影响了救助安置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没有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关注不够,未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导致部分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党建工作弱化、虚化。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足,未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评估、年检的重要指标,影响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监督执纪力度偏软。在日常工作中,对同事和下属的监督不够严格,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于一些轻微的违规违纪行为,如工作时间闲聊、办公环境不整洁等,未能及时批评教育,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纪律松弛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排查风险点不够深入全面,制定的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监督执纪的威慑力未能充分发挥。
三是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对廉洁自律的要求不够严格,未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在参加一些社交活动时,偶尔会放松警惕,接受超标准接待或礼品礼金,虽金额不大,但已违反相关规定,反映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对廉洁风险的防范意识不足,没有做到慎独慎微、防微杜渐。
二、原因剖析
(一)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未能深刻认识到理论学习对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性,将学习视为软任务,缺乏主动学习、深入学习的动力和毅力。在学习过程中,缺乏系统性、计划性,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导致理论素养提升缓慢,难以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影响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的提高。
(二)党性锻炼有所放松
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和职务的提升,逐渐产生了骄傲自满情绪,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在日常工作中,未能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性原则意识淡化,纪律观念弱化。面对各种利益诱惑和复杂社会环境,未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初心使命,导致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担当作为勇气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三)创新意识培养不足
长期从事民政工作,形成了固有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对新事物、新理念的接受和应用能力不足。缺乏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满足于现状,不愿跳出舒适区去探索创新。同时,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研究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将创新理念融入工作实践,导致工作缺乏亮点和特色,创新发展动力不足。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关注民政领域前沿动态和先进经验,加强交流互动,拓宽视野。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案例分析、实地调研等活动,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政治素养
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讲真话、讲实话,敢于直面问题、揭短亮丑。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时刻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潮和腐朽文化的侵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工作中,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追求表面政绩和短期效益,注重打基础、利长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三)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创新发展
深刻认识民政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中,不畏艰难、不惧挑战,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民政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民政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拓宽工作思路。鼓励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创新实践,对好的创新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激发社区治理活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四)严格遵守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时刻绷紧纪律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堵塞漏洞。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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